喜欢《电锯惊魂》。想活命吗?自己动手。用锯条锯断自己的腿,用大钳子把自己的牙齿拔掉,把自己的胳膊伸到硫酸里,把手掌放到吱吱转的电锯上。变态老头约翰认为那些逃生成功的人已经“获得了重生”。 “大多数人活着都不知道心存感激。但是你不会了,永远都不会了。”
不同于渣滓洞故事的是,你必须自己动手,亲自来制造痛苦,而不是单纯被动的承受。
分娩正是如此。
不用力不疼,但是要让孩子生出来,就必须用力,那等着你的就是一种被压路机碾过般的痛苦。我在生产时是胎膜早破,起润滑作用的羊水提前流光了,凭着一股狠劲儿愣是把孩子干生出来的,所以疼痛的感觉比一般产妇要更强烈一些。在最关键的时刻,我疼晕过去十几次。昏迷,其实是人在遭受到身体或者精神所不能承受的痛苦的时候,所启动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但此时却要强行关闭这种机制,因为胎儿的头正卡在产道里,随时有窒息缺氧的危险。所以我每次晕过去,大约都只有一两秒钟,就强迫自己醒过来,再次寻找疼痛,再次晕过去。当时觉得自己真的要像Sisyphus一样,一次次费尽全力把大石头推上山顶,再看着大石头一次次滚下来,永无休止。
从女孩到女人的转变,绝对不是什么狗屁性经验,甚至也不是怀孕,而是切切实实的分娩。以前我是个疼神经很发达的人,整天自怨自艾,胆小晕血,不敢打苍蝇不敢碰死鱼。现在我几乎不怕什么疼痛,脑袋掉了碗大的疤。也不怕血,杀鸡剖鱼样样干得来。感觉自己似乎已经经历过人生的“终极”,真正长成一个“成人”了。这种体验也许是剖腹产的母亲们所没有的,有一点为她们遗憾。但也有人说,剖腹产是慢刀子拉人,更苦。没有亲历,不敢在此妄言。
此前,我从来不是一位女权主义者,那是因为彼时年纪尚轻,容貌尚可,在此男权社会中有此资本并不不吃亏,内心甚至偶尔沾沾自喜,自鸣得意。但随着年华老去,看多了世事沧桑,也渐渐觉出当今社会性别之间的一些不公平。前几天看了池莉的小说《怎么爱你也不够》,她认为虽然男人要比女人少承受许多的痛苦,但他们体会到的爱和快乐也因此比女人少。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但是,子非吾,安知吾不知鱼之乐。逻辑的怪圈。也是人生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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