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水彩·粉画展”征稿通知
我国当代水彩·粉画创作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大好局面,也更具多样性和时代感,为推动全国水彩、粉画艺术的发展,给作者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与中共广西区委统战部联合举办“第十届全国水彩·粉画作品展”。
展览名称:第十届全国水彩 · 粉画作品展
展览时间:2012年11月
展览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馆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广西区委统战部
广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
广西美术家协会
广西统一战线文化艺术家联谊会
广西·中国东盟水彩博物馆(筹)
协办单位:广西上林大明仙泉水业有限公司
广西水彩画会
媒体支持:《美术》、《美术观察》、《中国水彩》杂志、《美术界》杂志、《南国今报》、《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雅昌艺术网》、《中国西部水彩网》
展览组织委员会
主 任:吴长江、黄格胜、范晓莉、潘 琦
副主任:刘 健、黄铁山、李东兴、赵如峰、庞 卡、李绍忠
委 员:丁 杰、咸 艺、王维新、关维兴、刘寿祥、陶世虎
陈 坚、蒋智南、谢 麟、蒋振立、苏 旅、黄超成
肖畅恒、陈毅刚、郑立成
展览办公室主任:丁 杰、莫 芳、陈 坚、林 霖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咸艺、郑立成、陈毅刚、韦俊平、崔国进
展览办公室成员:梁光华、黄华兆、傅俊山、朱 超、姜芳芳
展览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展出作品数量:约350件。
作品征集:
凡在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作品参选。作品长、宽不超过180厘米(拒绝接收电脑制作的作品)。
先邮寄7寸作品照片参加初评,每人最多送2幅。自由报名投稿,各省美协水彩画艺术委员会可适量精选当地优秀作品向评选委员会集中推荐报名参评。作品照片写清姓名、标题、画种、尺寸(单位:厘米)、详细通讯、通信地址、邮编,电子信箱以及能随时联系的电话。每件作品收参评费人民币100元。(汇款后将汇票复印件与参赛相片一起寄达展览办公室),相片不退件。
通过初评入选的作品由展览组委会办公室通知作者寄原作( 画框须以有机玻璃装配,木箱装运,并以点对点服务按指定时间寄达展览办公室)。每件作品收参评、退件费人民币200元。
照片收件日期:截止2012年7月30日(以到达时间为准)
照片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B1401室“第十届全国水彩 · 粉画作品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713736
传真:0771-5772733
邮编:530028
联系人: 崔国进
原件收件日期:截止2012年8月30日(以到达时间为准)
原件收件地址:以通过初评后展览办公室通知地址为准
作品评选及待遇:
本届展览评出入选作品约350件,其中优秀作品约50件,“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约10件(“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可直接进入“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展区评选)。邀请评委作品参展。所有入选作品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一次入会条件。
作品归属:原则上全部作品于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件完毕。
画集出版:公开发行出版《第十届全国水彩 · 粉画展作品集》,收入全部展出作品,并在展览开幕式上发行。入选作者获赠《第十届全国水彩 · 粉画展作品集》一册。
学术活动:展览开幕期间将举行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展览组委会邀请部份获奖作者参加,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2年4月
第十四届中国人口文化奖评选活动启动 |
来源:办公室 2012-2-15 |
第十四届中国人口文化奖评选活动启动
日前,2012年第十四届中国人口文化奖(文学美术摄影类)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包括文学、美术、摄影、人口计生宣传品四类作品,评选活动计划在六月底前完成。此次活动是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主办,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承办,中国摄影家协会为支持单位。 参评作品要求体现有利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特别是家庭美德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构思新颖,主题鲜明,艺术视角独特,艺术形象生动,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时代气息和民族特点。 中国人口文化奖是经中宣部批准的全国性综合类文艺奖项,自1993年以来已举办了13届评奖活动。多年来,中国人口文化奖为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传承优秀中华民族美德,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倡导婚育新风,激励文化艺术界及人口计生系统文艺创作热情,营造大联合大宣传及创作更多人口文化题材艺术精品的良好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中国人口文化奖评奖工作并充分发挥这一奖项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十四届中国人口文化奖(文学美术摄影类)组委会成员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作家协会、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中国美术家协会有关负责人组成。 按照中宣部规定的各类奖项数额,本次评奖共设等次奖54个,其中一等奖6个、二等奖18个、三等奖30 个。优秀奖根据评选情况确定。 详情请登录中国人口网、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官网 |
2012年约翰?莫尔(中国)绘画大奖赛
2012年约翰?莫尔(中国)绘画大奖赛吸引着较广范围的艺术家,而且对艺术家的艺术创作经历或者特殊的绘画实践没有任何的偏见。 评委会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匿名评审,并对所有评委的评审结果进行公开核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本次大赛将设置约翰?莫尔特等奖1名,约翰?莫尔奖4名,具体奖励办法由约翰?莫尔组委会确定,并在本网站公示,敬请关注。
参赛者
参赛者必须生活或者艺术创作在中国境内
参赛者须在以下截至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第一阶段 截至日期 2012年3月31日提交绘画的数码照片(每位艺术家限一幅)
第二阶段 递交作品,2012年6月中旬入围的艺术家将作品递交至展出画廊(中国),展出时间为2012年6月中旬
每位参赛者仅限提交一幅绘画作品,展出不接受作品图片
必须承诺提交的作品为原创作品,并拥有该作品的所有产权
如果入围,参赛者需要自行承担作品投递风险,或由参赛者投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将对作品的毁坏与丢失负责,因此参赛者必须提交正式的登记表格,否则视为无效。
如果作品入围,参赛者仍然对作品的往返运输负责。运输过程中,在打包与拆封过程时,或参赛者自行保管中,组委会对作品可能产生的损坏或者丢失都不负有责任。强烈建议参赛者为入围作品的运输与存储购买商业保险,。展览期间,展览方将入围作品保存在指定仓库。展览期间发生的销售行为,均由沪申画廊承担。经入围作者同意,组委会根据展览需要可将作品用于出版印刷以及网络展示,作品的印刷品将被用于出版物、营销、宣传册、或者明信片以及网络等,无需支付作者费用。
如果最终参展,所有的作品的销售将由沪申画廊承担,如果入选者同一,作品图片将被用于出版物、营销、宣传册、或者明信片等等(这将没有报酬)。
图像(作品数码照片)
提交的作品数码照片必须是JPEG格式,并且不大于5MB。必须提交完整的作品照片(非局部),如果作品中使用了拼贴或者浮雕的手法,可另提交一张图片,用于展示细节或者从不同角度展示作品。作品的照片在作品确定参展之前不会被用于任何用途。如果作品入围,作品的照片将被用于为第二阶段的评选。
作品照片与完成的参赛登记表可以在网络上提交,如果您不能网络提交,可以邮寄作品图片(通过cd或者35毫米彩色反转片)到大赛组委会,所有反转片都将被转换成数字图像用于第一阶段的参评,组委会对来件不予寄回。
邮寄地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美术学院) 阮俊 收
邮编:20044
常务联系人 徐杰
电话:18964793656
email: Regist@johnmoores(CHINA).com
当我们收到参赛者填写完整的登记表格与对应的作品照片,组委会将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赛者正式参赛。
绘画
作品必须是最近完成的(希望你的作品是在2010年秋天以后完成)
作品必须是完全或者局部使用了绘画媒介
作品可以被悬挂在墙上
作品必须是登记表上作者的原创作品。
如入围第二阶段,你提交的作品必须是第一阶段数码照片显现的那张作品,最终参展也必须是这张品。
当作品包装运输的时候,不能超过2米*2.5米。
拆去包装后,作品平面凸起不能超过0.5米,如果作品不是单幅作品,如(双联组画、三联组画)当其展示时,整幅大小也不能超过2米*2.5米。
展览
第二阶段的落选作品在评委选择后在一周内将被退还,如果最终被选择参展,作品将被从第二阶段评选至展览结束保留,作品将不能被运回直到2012年6月中旬。
“美丽家园·魅力新疆”第七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
来源:展览部 201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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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我国西部边陲。是中国面积最大、陆地边境线最长、毗邻国家最多的省区。新疆有着辽阔的地域,丰富多彩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族风情。如今这片充满艺术气息和浪漫情怀的土地承接了“第七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党中央新疆工作会议后,新疆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以先进文化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为宏伟蓝图,全面进入新的发展历史时期。 新疆有着艺术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资源,自古以来就是艺术家进行创作的灵感之地。“西部大地情”正是中国美协为广大美术家认识新疆、体验新疆、展示才华、反映时代、进行艺术创作所搭建的展览平台。2012年新疆以“美丽家园·魅力新疆”作为主题举办“第七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欢迎全国美术工作者踊跃投稿,给西部大发展的文化事业添光增彩。 现将“第七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中盈集团 三、协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四、展出时间:2012年7月 五、展出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六、展览组织委员会: 顾 问:刘大为 胡 伟 主 任:吴长江 施生田 黄永军 副 主 任:刘 健 邓维东 解亚莉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西京 王利峰 计美赤烈 李宝堂 宋 鸣 周荣生 郝 平 彭治力 钟纪明 梁时民 雷 波 谢 麟 杜 伟 展览办公室主任:杜 军 郐振明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李 伟 杜 伟 展览责任编辑:刘天宇 七、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 八、作品征集: 1、 全国范围(含港、澳、台地区)。 2、 凡以中国画、油画形式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加。 中国画:作品规格(无需装裱)宽、高不超过两米。 油 画:作品规格(需加外框)宽、高不超过两米。 3、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填写: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和画面相同)、作品规格(高×宽厘米)以及作者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同意收藏。 4、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5、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6、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邮寄复评参展费:中国画每件100元、油画每件150元。海外作者收取参展费每件50美元。 7、展览展出中国画、油画作品约300件。 8、参加复评作品须妥善包装,包装损坏概不受理,中国画请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以免损失。油画托运需中铁快运或物流送货上门。复评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9、画展信息将在 www.caanet.org.cn (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及时发布,未入围作者将不再另行通知,初评作品照片不退。 10、征集作品照片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30日截稿 11、初评收件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室。邮政编码:100083 收件人:刘天宇 电话:010-59759682 九、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和所有权。 十、奖励: 设优秀作品60件由组委会支付收藏费:中国画作品每8000元(人民币),油画作品每件10000元(人民币) 入选作品约240件由组委会支付收藏费:中国画作品每件4000元(人民币),油画作品每件5000元 (人民币)。 此展览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支持西部地区美术发展战略的扶持项目,作品收藏费与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其它单项展览有区别,特此说明。 1、所有优秀、入选作品将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2、优秀作品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美协的条件之一。 3、本届展览所有展出作品将全部收录出版画册,凡入选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4、 入选、优秀作品将被展览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十一、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
时代风采——201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征稿通知 |
来源:展览部 201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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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现实主义艺术精神,促进中国当代美术的艺术创新、学术积累、彰显民族文化、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推出当代美术名家新作,以真、善、美的艺术精品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现将“时代风采——201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王燕文 靳尚谊 刘大为 王 湛 主 任:吴长江 章剑华 梁勇 王慧芬 副 主 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健 宋玉麟 言恭达 杨企鹏 高 云 委 员: (以姓氏笔画排序) 尹 石 刘伟冬 杜 军 沈行工 张华清 张兴来 陈 坚 陈世宁 徐明华 周海歌 秘 书 长:李朝润 尹 石 杜 军 陈世宁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2年 11月16日开幕。 五、展出地点:江苏省美术馆(新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评出金奖作品10件、入选作品9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获奖、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获奖作品10件,收藏费13万/件(由江苏省美术馆收藏);入选作品90件,展览结束后作品退件。 3、出版《时代风采——201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壹册。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谢绝合作作品和超大作品投稿。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 为了更好展示本人作品的整体效果与水平,作品自行装框。作品装框后的镜框外径长宽均不得超过2米。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尺寸、地址、联系电话。送件作品需如实填写《201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作品登记表》。送件须妥善包装并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30日截止,9月初初评。 十一、照片收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A710室 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 邮编:100083 收件人:孙宁 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 www.caanet.org.cn (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2012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油画)”组委会 2012年1月 |
“中国青年油画作品展 — 最绘画”征稿启事 日期: 2011-07-26 10:02:19 来源:中国油画学会 |
青年油画家充满着生命和青春的活力,他们是喷薄而出的朝阳。我们一直关注着青年油画家的成长,因为青年是把我们的事业推向未来的后备力量。我们提出“最绘画”,就是要突出青年油画家绘画作品中对于“当代”的特殊的敏感性,进而突出油画的“当代绘画性”。油画在“绘画性”和“当代性”的意义上,特别能呈现青春的声色光彩。
对于青年油画家来说,精神品格无疑是决定其作品艺术质量优劣的最重要的因素。对这个问题的追求和解决如何, 决定着中国油画在未来时期内的基本走向和大体面貌,关系到中国油画在未来是否能够一如既往地在构建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以一门不断取得新成就、引导人们前行的优秀艺术,继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
作为当代的青年油画家,在对绘画精神的追求中,首先要具有创新精神,这是一个青年油画家在成长的过程中所应该表现出来的最可贵的创作原动力,也是自身独特价值的体现。创新意味着青年油画家把对客观世界和人类自身的独特认识通过独特的方式把握和表现出来,其实质是发前人所未发,创吾辈所原创。创新就是要在繁杂的生活中去发现、捕捉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东西,并通过绘画的方式体现出来,从而在其中看出青年人对生活应该具有的真情和执著探索的热情。
其次,在创作中要体现出深度精神,深度精神是青年油画家对生活与艺术的思考,是考量作品高低优劣的重要尺度。只有对深度的不断追求,才能使油画艺术和青年油画家自身在构建社会公众的精神世界中产生真正的价值导向。
其三,对绘画精神的追求应体现出写意精神。写意精神是中国文化艺术的根本性特征,对写意精神的追求,会使我们在构建中国油画学派和超越生活表象中的艺术表现中获得真正自主的创造力。
我们举办此次展览,意在检阅当代青年油画的丰富成果,更为中国青年油画家的未来发展搭建良好的学术平台,以使中国油画的优秀人才能够获得更多的展示机会而不断涌现。
一 、展览基本信息
1、 展览名称:最绘画 — 中国青年油画作品展
2、 展览时间:2012年6月
3、 展览地点:中国美术馆
4、 展览规模:约200幅
二、 筹展机构
1、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艺术司、中国油画学会
2、协办单位:合艺典藏(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支持单位:广州雅量品藏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4、顾 问:王文章 靳尚谊 詹建俊
5、组织委员会:
主 任:董 伟 许 江
副 主 任:诸 迪 罗中立 韦尔申 龚娜娜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安远远 刘小东 张祖英 尚 扬 杨飞云 郭润文 董栋华 雷 波
秘 书 长:雷 波
副秘书长:张曙光 陈宜明 沈天舒
6、艺术委员会:
主 任:詹建俊 许 江
副 主 任:靳尚谊 朱乃正 诸 迪 罗中立 韦尔申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 路 水天中 井士剑 王胜利 王易罡 全山石 刘小东 孙景波
闫振铎 安远远 祁海平 宋惠民 诸 迪 张祖英 陈钧德 邵大箴
杨飞云 杨参军 尚 扬 尚 辉 范迪安 范 勃 庞茂琨 闻立鹏
钟 涵 郭润文 赵开坤 殷双喜 谢东明 雷 波
学术秘书:张曙光
三、作品征集
1、征集方式及评选方式:
(1)参展画家年龄要求为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作品征集对社会广泛公开征稿,符合本展览筹展宗旨,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原创油画作品均可投稿。
(2)应征作品先寄作品照片至展览办公室由艺术委员会进行初评,通过初评者,组委会以信件、邮件方式通知作者在指定日期内送交原作进行评选,由艺术委员会评选出参展和获奖作品。
(3)作品展览结束后一律由组委会退回作者,作品如有收藏另议。
2、照片送件要求:
(1)每位画家最多可送交3幅作品,照片以不超过A4纸大小为宜,照片无需装裱。送选照片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2)请在每张照片背面清楚注明如下信息:作品标题、尺寸、年代、创作材料,以及作者姓名、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话、邮箱。
(3)每幅作品照片参评费为50元,请在寄照片的同时通过邮局普通汇款至展览办公室,吴邦泽收。
(4)请同时寄上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以证明参展画家的真实年龄。
(5)参选照片、邮政汇款单复印件请于2012年2月6日至2月17日寄达中国油画学会展览办公室。
四、作品奖项
本次展览将评选出获奖作品,其中学术奖5幅,佳作奖10幅。学术奖每幅奖金2万元,佳作奖每幅奖金1万元。如有收藏,费用另议。
五、其它安排
1、展览开幕前半个月召开新闻发布会,拟邀请国内专业报刊及新闻媒体出席。
2、展览开幕后举行学术研讨会,邀请著名艺术家、艺术评论家、专业媒体代表参加。
3、组委会将出版精美画册,编入全部入选作品。
4、展出作品及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入选证书。
5、组委会将及时在网站发布展览相关信息,具体请关注中国油画学会网站www.chinaops.org 。
六、展览办公室:
展 览 部:负责筹展相关工作
负 责 人:吴邦泽
联 系 人:李雅琴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259号三层中国油画学会收件处 邮 编:100009
电 话:010-64074834 64071540 84041540
传 真:84041540转801
E-MAIL:chinaops@126.com
推 广 部:负责活动的协调及合作等相关工作
联 系 人:岑晓羽、孙 彤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世贸天阶D座19层东侧 邮 编:100020
电 话:65872828-622
E-MAIL:lengyuyouran@gmail.com
七、主办方拥有对展出作品进行非商业的宣传、出版、展览等权利。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组委会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中国青年油画作品展 — 最绘画
组织委员会
(中国油画学会代章)
2011年 7月
2012第二届造型艺术新人展征稿启事
宗旨:
造型艺术新人展的宗旨是提倡中国传统艺术的继承与创新,展示具有时代性和现实性的人文的、积极的、健康的造型艺术作品,培养和推荐新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造型艺术新人展作为当代造型艺术的品牌性展览,以此为平台,发现新人,造就新人,宣传新人。
主 办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 办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中国艺术报社
造型艺术新人展组织委员会
主 任:
胡振民
副主任:
姜 昆 吴长江 向云驹
秘书长:
郭希敏
执行秘书长:
朱虹子
副秘书长:
陈亦工
展览办公室主任:
魏 江 吴 苏
展览宣传组:
孟祥宁 郑 昭
造型艺术新人展评选委员会
主 任:
冯 远
副主任:
吴长江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广 军 马书林 王明明 王 镛 田黎明 冯 远 吕品田 吕敬人 朱乃正 朱虹子 刘 健 吴长江 何 洁 张文华 张晓凌 杨力舟 杨飞云 邵大箴 袁运甫 顾 森 殷双喜 钱绍武 朝 戈 鲁晓波 靳尚谊 詹建俊 谭 平
秘书长:
朱虹子
副秘书长:
陈亦工
参展章程:
1 参展日程:
报名日期
2012年1月15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止(以到达时间为准)
展览日期
2012年12月16日至12月27日
2 展览地点:
北京·中国美术馆
3 参展内容:
造型艺术新人展的定位是以绘画、设计、雕塑等为主要展示内容的主题性创作作品展览。
4 奖项评选:
由国内28名著名艺术家、美术评论家等专家学者组成艺术评选委员会,将于2012年9月25日前对参选作品的图片进行初评,评选出入围作品。通过初选的作品,艺术委员会将及时通知作者送原作参加复评和终评,并于10月25日前评选出180件各项入选参展作品。
● 新人优秀作品: 5件 奖金 10万元/件
新人佳作: 10件 奖金 1万元/件
● 新人提名作品: 30件 奖金 5000元/件
入围参展作品: 135件
5 展览主题:
2012第二届造型艺术新人展的主题是:融合?超越——造型艺术在当代社会中的文化价值。
6 参展艺术家与作品要求:
(1)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参选者,凡在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18岁-45岁之间的中国美术工作者和美术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参选作品属本人之原作,应注重美学品位和艺术质量,为近两年内最新创作的、没有参加过其它大型展览的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漆画等)、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展会设计、染织服装设计、数码艺术设计、工艺美术等)、雕塑等造型艺术作品。
(3)参选作品横竖不限,尺寸规格原则上绘画类作品最大不超过200×200cm,最小不低于50×50cm;雕塑类作品最大尺寸为200×200×200cm,最小尺寸为50×50×50cm,单件作品重量原则上不能超过150 kg,各部分需衔接牢固,整体不褪色、不变形、质地结实。其他形式作品视具体情况另议,如有特殊要求,参展作者需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4)凡与作品说明不符、超尺寸及重量、无法运输、无法布展、或被认为对观众有危害的作品,组委会有权拒绝布展。
7 参展办法和有关日程安排:
(1)参选作品由作者直接邮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7寸作品彩色照片,每位参选者最多提交2幅作品照片(所有参选资料原则上存档不退,请作者自留备份),雕塑作品每件应配不同视角的照片3张,系列设计作品不宜超过5张,立体设计作品每件应配不同视角的照片3张至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2012第二届造型艺术新人展。供初选照片不用托裱。参选作者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参选作品照片背面写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材质、创作年月以及联系地址(能接收入选通知的通信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办公、住宅、手机)、电子信箱,请用正楷书写工整。报送材料逾期将不被接受。
(2)凡进入复评作者须同时通过邮局汇款交纳退稿费每人100元至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2012第二届造型艺术新人展。同时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粘贴在作品照片背面,同一汇款有几位作者的请在汇款单上注明,以便核查,不寄退稿费的作品或身份证复印件的作者不予评选。
(3)评委会依据照片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并及时通知作者送原件进行复评和终评。
(4)评委会依据作品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复评和终评,评选结果将在中国文艺网站、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网站、中国文联主办的《中国艺术报》和中国美协主办的《美术》杂志上公布,同时,组委会将向入选作者寄发邀请信和参展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入选作者应将参展合同签字后并同参展作品照片、作者简介和创作理念(各100字以内)及作者个人5寸生活照片在2012年10月25日之前寄回组委会。
(5)凡未入选作品将在作品评选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给作者,入选参展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给作者。
8 参展作品装裱、包装、运输与收藏:
(1)入围复评和终评的作品,送件需妥善包装。中国画和版画作品不需装裱用卷筒寄送,展出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装框。油画、水彩画作品原则上由作者自行装框。参展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不应有钉子及锐物外露;水彩画作品的镜框不应使用玻璃镜面,可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板;雕塑作品如对展台有特殊要求,原则上请作者自行准备。
(2)参展作品在退还运输期间由组委会统一负责保价退件。保价应酌情限制在组委会能够承受的范围。
(3)2012年11月30日之前,入围复评的作者须将包装好的参展作品寄至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2012第二届造型艺术新人展,作者自行承担运费;如系作者本人自行将作品送至2012第二届造型艺术新人展,作品也须包装好,并请提前电话预约。
(4)入选作者需按照入选通知将对应的作品按时起运,不能擅自更换作品,否则组委会有权拒绝接收。如入选作品不能按时运至组委会,组委会对在此情况下造成该作品无法展示的后果不承担责任。未入选作品被作者自行运至组委会或展场的,组委会概不接收,且不承担该作品的代管、退件等任何义务。
(5)所有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运输过程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或其他变化,或在自行运输过程中使作品受损,组委会概不负责赔偿。
9 参展和宣传:
(1)凡入选参展作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性大展的资格。
(2)入选参展作者由主办单位为其颁发奖金和入选参展证书。
(3)出版彩色精装画册,除所有参展作品外,还将收入作品说明、作者简介、作者照片和创作理念等文字内容。每位参展作者获赠一本。
10 收藏:
(1)新人优秀作品由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收藏,颁发收藏证书。
(2)其他入选参展作品,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有优先收藏权,收藏费与作者另议,颁发收藏证书。
11 说明:
(1)主办单位对入选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凡申请参加本年度造型艺术新人展的作者,均被视为已同意本章程及相关内容。造型艺术新人展组委会对本章程条款内容有最终解释权。
(3)所有入选的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艺术家,权利、义务与中国大陆艺术家相同。
(4)2012第二届造型艺术新人展由北京市正阳公证处全程公证。
12 联系方式: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项目部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收件地址:北京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1701B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2012第二届造型艺术新人展(100022)
电 话:010-65673573、010-65671579
联 系 人:魏江 吴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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